体育学院学生请假制度

时间:2024-12-29

为了加强体育学院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呆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假时需提供正规医院的证明。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3.考试期间及特别通知的重要事件,除病假外,其它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二、请假流程

1.请假条由班级考勤班干负责管理。

2.请假的同学首先要征得辅导员或其他老师的同意,然后在辅导员处领取并按要求填写请假条。不填请假条的口头请假视为无效。

3.请假二天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者,由二级学院批准。

4.请假获批准后,假条由班级考勤班干负责保管,并做好考勤记载。

5.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学科竞赛等,办理集体请假的,一般要注明

参加活动时间、地点和活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让活动负责人签字,由学院批准。

三、补充说明

1.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电话告知辅导员等,然后在一天内自己或让同学帮忙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

2.学生在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需亲自打电话向辅导员解释原因,获批方行。

3.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4.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若发现编造理由,将由辅导员按学校考勤制度严格处理。

5.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6.一人一学期缺课超过六周者,将予以休学。

7.学生考勤除教师课堂考勤外由考勤班干具体负责,统计缺旷课。实行有课考勤制,每周将学生缺旷课统计表送辅导员转报学院,经学院审核后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