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2025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5-02-21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皖教体〔2017〕14 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字〔2019〕101 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结合实际,由池州学院教务处、学生处、体育学院、校医院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我校《标准》测试工作。为进一步顺利的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实施方案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为指针,认真贯彻“健康第一”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总体计划

(一)学校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切实加强对《标准》实施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标准》测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测试工作规范及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标准》测试实施工作。

(二)体育教师、辅导员是《标准》实施的具体组织者,按照《标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本校《标准》测试的实施、成绩记录、等级评定、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重视测试数据的分析和利用。依据《标准》项目测试数据反馈信息,积极采取对策和措施,对本校学生身体素质中薄弱环节进行有效干预,确保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协调发展,身体素质全面提高,同时提高学生《标准》测试的优秀率及合格率。

(四)建立并完善《标准》测试保障机制。

一是学校要将《标准》实施所必备的器材设备费和人员培训费等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为《标准》实施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是加强测试过程管理,确保测试工作有序且有效实施,并及时准确上报测试数据和总结;测试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

三是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对测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检测,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为测试工作提供安全保障。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吕刚

副组长:周凯洪为宝林宏牛

成 员:办公室、保卫与校园管理处、后勤处、团委和

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体育学院。

实施小组:

(一)组长:汪海滨林宏牛副组长:薛天庆毕存箭

(二)组员:体育学院教师及助教若干

(三)场地器材保障:何亮吴飙

(四)校医:钱风丹胡文秀

四、测试对象

在校大学生(2022级、2023级、2024级、2025级)。

五、测试内容(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项目须脱鞋测试)

(一)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做(女)。

(二)室外项目: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二)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等评选;《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

(三)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等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80分,但不评定等级。

七、测试工作基本流程

(一)将测试学生基本信息导入测试电脑,学生持身份证进行测试。

(二)测试仪器设备的调试和操作。

(三)测试人员的培训,学会使用软件及测试操作方法。

(四)测试学生的协调与安排

本部测试地点为体质健康测试中心、400米田径场;测试时间为每年的3-4月(2、4年级)和10-11月(1、3年级)。时间为星期六、星期日全天。

(五)测试数据的统计处理。

(六)测试工作总结(每学年一次)

八、免测申请

因病、残疾等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必须提交免测申请。申请免测的疾病包括:1.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2.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3.循环系统疾病:糖尿病等;4.运动系统急性疾病;5.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登陆池州学院体育学院下载池州学院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须提供医学证明,院系审批,公共体育部审批。

九、注意事项

(一)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按时进餐,测试时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穿运动鞋、运动服进行测试,否则将不予参加测试。

(二)每一位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测试。因故(病、事假)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或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学校将组织补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按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7]8号)文件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精心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认真阅读《国家学 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确保每位学生正确对待测试工作。

(五)加强安全保障。妥善处理雾霾、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或特殊自然条件下的测试工作。加强医务监督,合理安排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的医疗防护和质量保障措施。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依法处置测试期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六)建立分析和研判机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制定干预措施,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锻炼,切实改进体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七)适时组织开展校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方面的比赛或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塑造奋勇拼搏、迎难而上的优良氛围。

本实施方案由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