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池州学院第二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16-09-19

体委

院体字【2016】4号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精神,全面推动学院阳光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团结进取的优秀品质,丰富学生校园体育文化生活,发掘体育人才,进一步提高学院田径竞技运动水平,根据今年体育运动竞赛计划,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11月2日 —11月4日举办池州学院第二十五届田径运动会。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本届运动会予以重视,按照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选拔、组建代表队及报名参赛的相关工作,并积极抓好运动员赛前训练工作(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相关运动禁忌且能独立完成所报竞赛项目)。各二级学院须在10月14日将汇总好的报名表打印稿(加盖公章)和电子档一并交至体育学院,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池州学院第二十五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池州学院体育学院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2016年11月2日—11月4日,院400米田径场

四、竞赛项目

(一)甲组

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二)乙组

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五、竞赛办法

(一)甲组: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队,每项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每单位可报领队(领队须为院部书记)一名,教练一名;

2、每队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乙组:(体育学院)

1、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每项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每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

2、每队每人限报3项,可兼报接力;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六、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相关运动禁忌且能独立完成所报竞赛项目。

3、参赛运动员赛前检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否则不予检录比赛。(注:大一新生如无学生证,须出示身份证)。

七、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1、甲组各单项(包括接力)取前8名,人数不足8人者,递减1名录取。计分办法:按9、7、6、5、4、3、2、1计分。不足8人(队)计分从高到低。团体总分取前3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团体总分相等,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乙组每单项取前3名,人数不足3人者,递减1名录取。计分办法:按4、2、1计分。团体总分取前两名;若两队或两队以上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打破省大学生纪录加14分,打破校纪录加7分。

4、各项目参赛队员不足3人,取消该项比赛。

八、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将汇总好的报名表打印稿(加盖公章)及电子档于10月14日16:00,学生运动员名单报送体育学院沈伟老师并参加竞赛准备会议,地点:体育馆会议室。

体育学院联系人:沈伟老师 Tel:18226981646

邮箱:wangyi20088002@126.com

2、报名表一经交出,不得更改。

九、其他

1、聘请体育学院教师和部分学生担任裁判员。

2、本规程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和补充。

3、如在比赛中发现个人或集体有弄虚作假或违背体育道德风尚之行为,立即取消该项比赛所得成绩及名次,并呈报大会组委会予以通报批评。

4、各单位参赛运动员号码簿自行准备。

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六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