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0-03-18

体育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加快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池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公正公开。考核实行三公开,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接受师生监督。

2.科学客观。考核以事实为依据,采取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3.可操作性。考核方法、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标体系须准确、清晰、明了,具有较强可行性。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年度考核小组,负责具体人员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党政领导、科级干部、教师代表、教研室主任、支部书记构成。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人事代理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基本表现和业绩表现。

1.基本表现:包括德、能、勤、廉、法。

2.业绩表现:实际承担和完成的岗位任务的情况,教学科研中的成果和贡献,完成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贡献。

五、考核要求与程序

1.教学工作量、教科研工作量如实填写,并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并签字,填写和审核工作量时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

2.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3.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推荐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4.会议研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考核结果。

5.公示反馈。公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综合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复议申请。公示无异议后,综合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人员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指标为15%,具体指标根据学校下发的指标确定。

2.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与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津贴发放等挂钩。

3.本年度校内转任或调任的,由现单位负责考核,确定等次,但应参考在原工作岗位的工作表现、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4.教职工被借调或挂职锻炼的,根据相关文件,由借调单位或挂职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5.新录用的未参加过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6.单位派出学习培训且时间为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下半年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参加本年度考核,一般只确定为合格等次。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不能为“优秀”:

(1)旷工一天以上或超假两天以上;

(2)工作任务(基本教学工作量)不满或实际在岗不满一年;

(3)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的;

(4)有违纪行为产生不良影响的;

(5)本年度教学评价结果有合格等次的(含双岗人员);

(6)本年度教科研工作量低于40分的(含双岗人员);

(7)教学或教科研工作量排名低于前40%的(专任教师);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不合格”:

(1)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2)全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或超假15天的;

(3)渎职、失职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4)无理取闹、吵架斗殴、寻衅闹事,严重影响社会或工作秩序的;

(5)拒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6)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理的;

(7)出现责任事故影响学校声誉的;

(8)出现重大教学或其他事故的;

(9)无特殊原因,教学工作量达不到所在考核单位平均工作量50%的;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9.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

(1)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处分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当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3)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其他受处分情况,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七、相关规定

1.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在初步确定优秀等次时,将考虑各类人员的适当比例,避免过于集中在某类人员。

2.对人员考核测评时不得打满分、零分、全部相同分,否则测评表作废。

3.编外聘用人员由学院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不计入学院基数。

4.对确有表现较差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须附相关考核材料作为学校审定最终考核结果的依据。

5.管理人员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体育学院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