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参加我校第二十七届排球赛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0

附件1:

池州学院第二十七届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池州学院体育学院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6—4月30日

地点:池州学院塑胶排球场和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池州学院各二级学院

五、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女子甲组(非体育组); 男子丙组、女子丙组(体育组)。

六、参赛资格

凡经医生证明身体健康的我校各院在校生,凭学生证报名参赛。

七、报名及分组:

(一)以各院为单位;每单位报男女各一队,每队最多报运动员12人。丙组报名以班级为单位(如2015级社会体育一班)

(二)各队报领队(必须为教师)1人,教练1人。

(三)1.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9年4月10日12:00时前将加盖院公章的纸质版报名表送到体育学院袁伟民处,报名表电子版压缩成一个以“xx学院排球赛报名表”命名的文件包(文件包中的WORD文件命名需注明男队或女队),发送邮件至:1694926300@qq.com,联系人:体育学院袁伟民,电话:15656676155。

2.各院领队、教练于4月10日15:00参加在体育学院多媒体教室(体质测试室旁边)举行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并进行抽签分组。

八、竞赛方法:

(一)参照执行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8个队以下(不含8个队)进行单循环,8个队以上(含8个队)进行分组循环交叉淘汰。

(三)成绩排名以及计分办法,按照以下标准和顺序决定队伍排名:

(1)胜场:同组比赛中获胜的比赛场次数量更多的球队排名在前。

(2)积分:如胜场相等,则积分高者在先。计分办法为: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胜队积3分,负队积0分;比赛结果为3:2时,胜队积2分,负队积1分;

(3)胜负局数比值( C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比赛积分仍相等时,全部比赛胜局数与负局数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4)总得失分比值( Z值),当两队或两队以上胜负局数比值( C 值)仍相等时,全部比赛得分值与失分值比值大者排名在前;

(5)如两队Z值仍相等,则两队间最后一场比赛胜者排名在前;当三队或三队以上Z值相等时,则仅在该几队之间依次按照上述第2-4条计算积分来决定名次。

(四)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

(五)比赛装备。

1.运动员服装:各队运动员必须备有两套(深色及浅色)以上的统一样式比赛服;比赛服的号码和队长标志应明显,并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

2.教练员服装:教练员比赛时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参加比赛活动,不符合者不能上场参加比赛。

(六)无论出于何种情况,教练员、运动队(员)在场上不服从裁判员判罚的,在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后,仍不恢复比赛,致使比赛延误或中断超过5分钟的,即判为罢赛。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出现拒绝退场、拒绝领奖的行为,其处罚等同于罢赛。

(七)凡无故弃权的,以前场次获得的成绩无效,并取消其参加以后场次的比赛资格,按3:0判对手获胜。

(八)比赛时,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学生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根据报名参赛情况,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规定如下。

1、参赛队数超过8支,不足16支的,1-3名为一等奖,4-8名为二等奖。

2、参赛队超过3支,不足8支的,第1名为一等奖,2-3名为二等奖。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赛风赛纪

对罢赛、弃权及运动员资格作假等违反赛风赛纪运动队(员)、教练员、裁判员、领队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赛会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规程由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校体委网站:/s/7/t/452/p/9/list.htm)

池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2019年4月3日